根据《关于做好 2019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4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我们办理2019年继续教育证明通知如下。
一、领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符合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要领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者填报《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由院部汇总后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人事处师资科。
二、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凡申报2019年高级职称评审者,必需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具体计算方式参见附件1。2019 年度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的时间跨度为2014—2018共五年;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参评副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时间为 2017—2018共两年。
本人按年度如实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并向院部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院部对原件进行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由院部统一将登记证书和复印件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三、材料要求
上述材料均要求在6月25日前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664702418@qq.com。因人社厅再三要求各高校统一集中在7-8月一次性办理继续教育证明合格证,所以凡材料不符要求或逾期不交者,人事处将不予办理。
人事处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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